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、教育部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》(国卫规划函〔2020〕455号)和山西省教育厅、山西省卫生健康委《关于开展无烟学校评估工作的通知》(晋教体函〔2022〕100号)精神,为加快推进《健康中国行动(2019—2030年)》控烟行动实施,减少和消除烟草对全校师生员工身心健康的危害,积极为广大师生营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,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积极响应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创建无烟学校的号召,以提高师生员工健康质量、建设文明校园、优化育人环境为目标,落实国家和地方各级文件精神,加强校园控烟教育和监管,引导师生员工控制或拒绝吸烟,全面开展校园控烟活动,逐步降低在校师生员工的吸烟率和吸烟量,以人为本,减少吸烟所造成的身心危害和环境污染,全面推动实现无烟学校建设的目标。
二、控烟对象
全体师生员工、外协服务人员和临时进校的外来人员。
三、组织机构
成立无烟学校建设领导小组,全面负责学校控烟工作的统一决策、组织部署和督查奖惩等工作。
组 长:党委书记 党委副书记、院长
常务副组长:分管负责后勤管理工作的校领导
副 组 长: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
成 员:各单位党政负责人、校学生执行主席
工作职责:
成立领导小组,制订工作制度,明确责任分工;
研究制订无烟学校建设管理规定;
研究年度控烟工作计划,制定年度考核评估指标,完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;
研究无烟学校建设经费投入和使用;
研究无烟学校建设奖惩办法;
研究部署无烟学校建设动员宣传教育工作;
听取控烟工作汇报,研究部署推进工作;
组织开展全校评估考核和自评工作;
研究上报无烟学校建设自评情况;
向省教育厅申请无烟学校验收评估。
无烟学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(以下简称“无烟办”)设在学校办公室。无烟办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,具体负责无烟学校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组织落实工作。
主 任:学校办公室主任
副主任:党委教师工作部、学生工作部、宣传部、后勤管理部、保卫部、工会、团委、校学生会负责人。
成 员:相关部门人员。
无烟办组织开展全校范围内督导工作。组建学校督查队,定期召开控烟工作推进会。
无烟责任区域划分的责任单位成立控烟工作督导小组,督导小组组长由部门负责人兼任,设置专项工作联络员,负责部门专项工作的对接。学院督导小组需有教师和学生代表参与。
四、责任分工
(一)完善校园控烟制度及责任区域划分
1.建立健全规章制度,制定《晋中学院校园控烟实施方案》《晋中学院校园控烟管理规定》《晋中学院校园控烟责任区域划分表》《晋中学院无烟学校建设自评表》,将控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。
责任单位:办公室
责 任 人:姚海龙
2.《晋中学院校园控烟奖惩制度》,建立校园控烟管理台账。
责任单位:办公室 党委教师工作部 学生工作部 后勤管理部 保卫部(武装部)
责 任 人:姚海龙 杜文华 王清山 梁宝棠 王 立
3.设立无烟学校建设专项经费,纳入学校经费预算。
责任单位:计划财务部
责 任 人:马 伟
4.召开会议或印发通知,启动无烟学校建设工作,告知全校师生员工有关要求。
责任单位: 办公室 全校各单位
责 任 人:姚海龙 各单位负责人
(二)开展校园控烟宣传及教育工作
1.无烟环境布置,在校门口、教学楼门口、办公楼门口、实验楼门口、宿舍楼门口、班级内、会议室、图书馆、音乐厅、美术馆、学生一站式服务中心、食堂、东西服务中心、东西洗浴中心、走廊、电梯、楼梯、厕所等区域设置明显的禁烟标识。
责任单位:宣传部
责 任 人:刘 晖
完成时限:9月30日前
2.负责校园控烟宣传,通过展板、海报、校报、校园网、微信公众号、电子屏等媒介大力宣传无烟学校创建工作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,宣传校园控烟工作阶段性成果等。
责任单位:宣传部
责 任 人:刘 晖
完成时限:9月30日前
3.开展控烟宣传活动,每年至少举办2次控烟专题讲座、咨询或知识竞赛,广泛开展烟草危害知识普及和健康教育活动。
责任单位:宣传部
责 任 人:刘 晖
完成时限:10月中旬 长期坚持
4.将控烟工作纳入日常工作,通过“世界无烟日”(每年5月31日)、新生入学等重要时间节点,利用工作例会、主题班会、团日活动、第二课堂等形式,广泛宣传控烟工作,让广大师生自觉远离烟草,鼓励有吸烟习惯的师生戒烟,共同营造良好无烟校园氛围。
责任单位: 各单位
责 任 人:各单位党政负责人
完成时限:10月中旬 长期坚持
5.组织控烟监督员和专题培训,建立培训记录台账。
责任单位: 办公室 全校各单位
责 任 人:姚海龙 各单位党政负责人
完成时限:9月30日前
(三)开展控烟责任区域督导工作
1.学校无烟办统筹组建校级督导队伍,各部门推荐校园控烟督导员1人,共同组成学校控烟督导队伍,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督导,并对督导结果予以全校通报。开展校园控烟评比考核工作,纳入单位和个人的年终考核。
责任单位: 办公室 全校各单位
责 任 人:姚海龙 各单位党政负责人
完成时限:9月30日前 长期坚持
2.责任单位组织开展所负责的责任区域的督导、监督与管理工作,确保室内和校园内(除专用吸烟点外)完全禁止吸烟,做到无烟具、无烟头、无烟味、无吸烟行为。
责任单位:全校各单位
责 任 人:各单位党政负责人
完成时限:9月30日前 长期坚持
(四)开展校园控烟物资保障工作
1.负责吸烟点的建设,在教学区、办公区、生活区、图书馆等室外区域合理设置吸烟点,完成吸烟点设备的购买、选址、装置及维护等工作。
责任单位:后勤管理部
责 任 人:梁宝棠
完成时限:9月30日前
(五)加强校园控烟日常管理工作
1.要求学生食堂、东西服务中心、东西洗浴中心商户等服务场所签订“拒绝售卖香烟”“从业人员不在校吸烟”的承诺书,开展定期督导与不定期的突击检查,对检查中发现有售卖香烟的商家,进行相关惩处,坚决从源头上管控校园吸烟问题。
责任单位:后勤管理部
责 任 人:梁宝棠
完成时限:9月30日前
2.加强外来人员控烟管理,自觉做到不向来宾敬烟、劝阻其在学校吸烟,制止其不文明行为,对于不听劝阻在校吸烟的外来人员,态度明确劝离校园。
责任单位:全校各单位
责 任 人:各单位党政负责人
完成时限:9月30日前 长期坚持
3.不接受有关烟草的单位赞助。
责任单位:全校各单位
责 任 人:各单位党政负责人
完成时限:9月30日前
五、保障措施
(一)高度重视,提高认识
全校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无烟学校建设的重要性、必要性和紧迫性,加强建立健全本单位相关组织机构,并将无烟学校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,结合本单位实际,制定具体控烟计划和措施。
(二)加强领导,明确责任
全校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控烟日常管理工作。各单位负责人是开展校园控烟的第一责任人,全校师生员工是此项工作的推动者。全校师生均为校园控烟监督员,履行监督职责,带头遵守控烟制度,杜绝吸烟,鼓励身边吸烟的人员戒烟。
(三)干部带头,全员落实
全体党员干部和广大教职员工要以身作则、率先垂范,自觉担当校园控烟督查员,更要自觉做戒烟、控烟、禁烟的宣传员、督导员,带头执行无烟学校建设的相关规定,宣传吸烟、二手烟的危害,不吸烟、不敬烟、主动戒烟。各单位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,细化分工,责任到人,教育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“远离烟草,珍爱生命”的健康意识,争做无烟学校建设的表率,共创无烟、平安、文明、美丽的校园。
附件1
晋中学院无烟学校建设管理规定
第一条 为扎实推进我校无烟校园建设工作,根据《晋中学院无烟学校建设实施方案》,特制定如下规定。
第二条 学校在室外设有吸烟点,除此之外的其他公共区域和建筑物内一律禁止吸烟;
第三条 学校吸烟点设在怡园餐厅东侧、静园餐厅西侧、图书馆北侧、弘毅楼北侧、文澜苑①和文澜苑②之间、清雅苑①和清雅苑②之间、东门、南门、西门、北门。
第四条 领导干部和教师要带头遵守校园控烟规定,以实际行动为广大师生作出表率。
第五条 学校控烟督导小组负责督导校园内控烟工作,任何人都必须服从禁烟督导员的管理。
第六条 无烟学校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各单位禁烟控烟考核评比工作,将考核成绩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范围,与单位教职工评先评优挂钩;学生工作部将校园控烟纳入学生评价体系,接受学生禁烟控烟举报,组织查证工作。将考核结果与学生的各种评优、评先、入党推优、党员发展、转正、考核挂钩。
第七条 违规吸烟者给予以下处理意见:
1.教职工违规吸烟一次者,给予全校通报批评。违规吸烟两次者,取消本人和所在单位当年评优资格。违规吸烟三次者,扣除半个月校内岗位绩效(劳务派遣员工扣除半个月工资)。
2.学生违规吸烟一次者,给予全校通报批评,取消本人当年评优资格。违规吸烟两次者,给予警告处分。违规吸烟三次者,给予严重警告处分。
3.保洁、保安、商户等工作人员违规吸烟一次者,给予全校通报批评。违规吸烟两次者,一个月不得进入校园。违规吸烟三次者,一年内不得进入校园。
第八条 校内所有商业网点严禁出售香烟制品。
第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附件2:
晋中学院无烟学校建设责任区域划分表
区域范围 |
责任单位 |
督导队伍 |
学生公寓 |
学生工作部 |
学校无烟学校建设领导小组统筹组建校级督导队伍,各部门推荐校园禁烟控烟督导员1人,各院系推荐校园禁烟控烟督导员2人(教师1人,学生1人),共同组成学校控烟督导队伍,每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全校范围内的督导。 |
办公楼 |
人事部、工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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弘毅楼、阶梯教室 |
后勤管理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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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园公共区域 |
保卫部、团委、学生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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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院系教学楼 |
各院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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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工餐厅、学生餐厅 |
后勤管理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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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育馆、运动场 |
体育系、公体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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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术馆 |
美术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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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乐厅 |
音乐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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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训基地 |
实训中心 |
|
图书馆 |
图书馆 |
|
东西服务中心、洗浴中心 |
后勤管理部 |
|
东门、西门、南门、北门 |
保卫部 |
注:1. 各责任单位建立本单位的无烟学校建设工作队伍,根据《无烟学校建设自评表》制定工作计划,对责任区的重点区域进行常态化检查,做好巡查检查记录和问题处置记录并及时归档留存,做到非吸烟点全域无人吸烟,无烟味,无烟头,确保工作实效。
2. 学校设立的10个吸烟点为:怡园餐厅东侧、静园餐厅西侧、图书馆北侧、弘毅楼北侧、文澜苑①和文澜苑②之间、清雅苑①和清雅苑②之间、东门、南门、西门、北门。